案例 001

印度博主 Koushik:150 元入境中国 40 天事件

印度博主 Koushik(社交账号:@koushik_mj)仅携 150 元人民币入境中国,滞留 40 余天,全程靠向路人索要食物与零钱完成旅行,回国后发布视频抹黑中国。事件引发对签证审核、边检把关与中印对等性的强烈讨论。

时间线

  1. 2025.05.10
    Koushik 抵达上海,发布「低预算挑战」系列首条视频
  2. 2025.05.12
    网友热议:旅游签证应有 3000 美元资金证明,本人公开仅带 150 元
  3. 2025.05.15
    南京大学汤教授发文质问签证审核机制
  4. 2025.05.18
    媒体跟进,发现其多次靠陌生人提供食宿
  5. 2025.05.21
    Koushik 离境,回国后发布带有抹黑表述的复盘视频
  6. 2025.05.24
    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强外国人入境审核与停留管理

已证实信息

来源:当事人视频
公开声明入境时仅携 150 元人民币
来源:当事人视频
在华滞留约 40 天,期间多次乞讨食物与零钱
来源:媒体报道
回国后发布视频含贬损中国的表述
来源:官方口径
L 字旅游签证申请要求行程单、酒店预订与足额资金证明

待核实信息

  • 实际入境时携带的全部资金 / 是否有隐藏赞助
  • 申请签证时提交的资金证明真实性
  • 是否获得社交平台或品牌方资助
  • 在华期间是否从事与旅游签不符的活动(拍摄商业内容等)

引发讨论的问题

  1. L 字签证的资金审核标准是什么,为何此次未拦截?
  2. 边检对入境时实际资金的抽查依据与程序是什么?
  3. 是否存在签证审核与边检之间的信息共享漏洞?

公众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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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区:一键质询 / 举报

所有内容仅供公民依法、理性地行使监督权。请如实陈述、避免人身攻击。

质询邮件文案
尊敬的中国驻印度大使馆 / 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

您好!

我们是关注近日"印度博主仅携 150 元人民币入境中国并滞留 40 余天"事件的中国公民。根据公开信息,中国旅游签证(L 字签证)明确要求申请人提供行程单、酒店预订单及足额资金证明(如不少于 3000 美元存款证明)。然而该博主明显不具备自费旅行能力却顺利入境,其行为已演变为公共秩序问题。更令人遗憾的是,其回国后歪曲事实、抹黑中国。

与此同时,中印签证政策存在显著不对等——印度对中国游客要求 10 万元人民币存款证明及 6 个月银行流水,而中方审核似有宽松之嫌。

反观美国,在经历签证审查漏洞后,已采取撤销豁免、立法严惩逾期、严打欺诈及国会强力监督等措施。

基于以上,恳请解答:

1. 签证审核:该博主如何通过材料审核?是否审查了资金与行程真实性?
2. 入境把关:边检为何在明显不具备条件时予以放行?
3. 制度反思:是否考虑借鉴美国经验,堵塞漏洞、实现对等?

期待回复!

此致
敬礼

一位关注此事的中国公民
收件人 / 抄送邮箱(一键复制)
分号分隔(Outlook / Foxmail)
chinaemb_in@mfa.gov.cn; ambassadorofficechina@gmail.com; new-delhi@csm.mfa.gov.cn; consulate_ind@mfa.gov.cn; lss8@mfa.gov.cn; in@mofcom.gov.cn; delhicentre@visaforchina.org; chinacon@bom5.vsnl.net.in
逗号分隔(Gmail / 网易)
chinaemb_in@mfa.gov.cn, ambassadorofficechina@gmail.com, new-delhi@csm.mfa.gov.cn, consulate_ind@mfa.gov.cn, lss8@mfa.gov.cn, in@mofcom.gov.cn, delhicentre@visaforchina.org, chinacon@bom5.vsnl.net.in
chinaemb_in@mfa.gov.cn
中国驻印度大使馆(综合)
ambassadorofficechina@gmail.com
大使办公室
new-delhi@csm.mfa.gov.cn
驻印使馆领侨处
consulate_ind@mfa.gov.cn
领事核查
lss8@mfa.gov.cn
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
in@mofcom.gov.cn
商务部经济商务处
delhicentre@visaforchina.org
新德里签证中心
chinacon@bom5.vsnl.net.in
驻孟买总领馆领侨室
"三非"举报邮件文案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相关部门负责人:

您好!

我们举报近日引发舆论关注的印度博主 Koushik(社交媒体账号:@koushik_mj)。据其本人发布的视频显示:

1. 其以旅游签证入境中国,仅携带 150 元人民币,不具备自费旅行能力;
2. 在华滞留 40 余天,期间通过向路人索要食物和零钱维持旅行(疑似变相乞讨);
3. 其行为可能已超出旅游签证允许的活动范围,涉嫌非法居留或从事与签证类型不符的活动;
4. 回国后发布视频歪曲事实、抹黑中国,损害国家形象。

我们恳请贵局:

1. 核实其入境记录、签证类型及在华停留期限;
2. 调查其行为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条款;
3. 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以正视听。

随信附上相关视频截图及链接(如有)。

此致
敬礼

举报人:一位关注此事的中国公民
yjjb@nia.gov.cn
国家移民管理局信访举报
gabhb@mps.gov.cn
公安部举报中心
new-delhi@csm.mfa.gov.cn
驻印使馆领侨处
举报热线
12367
国家移民管理局 24 小时服务热线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出入境管理)
110
公安报警电话(违法/威胁情况)
83115857
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郭警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持外交、公务签证或者依据互免签证协议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的,应当审核相关材料。
第六十七条
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签发后由于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签发事项的,持有人应当依照规定向相关机关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第七十八条
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 500 元,总额不超过 10000 元的罚款或者 5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条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5 日以上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